*ST金科7月9日晚间公告,当天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,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《重整投资协议》约定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26.28亿元。
据悉,根据《重整投资协议》约定,重整投资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60日内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。其中:上海品器联合体、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"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")3家产业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7.56亿元,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等25家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18.72亿元。
公司表示,重整投资款支付是重整计划执行的核心工作之一。全部重整投资款的按时支付为保障债权人利益提供坚实基础,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。公司将有序推进包括信托计划设立、偿债资源兑付、股份转增登记等事宜,切实做好各项与债权人、投资人及中小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。
后续,公司将在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及重整投资人的带领下放大炒股资金,加快推动新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升级,持续做好各项经营工作,着力提升债权清偿率和持续经营能力,回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。